目前分類:108年預防犯罪宣導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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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暑假打工千萬要小心,新竹警方偵破一個詐騙集團,查獲14名成員,其中包含一名高中生,他向警方表示,在報紙上找分類廣告,原本只是應徵茶葉行的送貨員,沒想到卻淪為詐騙集團成員。
新竹市刑大在屋內蒐證,看到每個角落擺著電話機,地上還有糾纏的電纜線,14名落網的的詐騙集團成員,個個垂頭喪氣,他們清一色是年輕人,女的長髮披肩,男的染金髮,嫌犯當中,有一名未成年的高中生,當初要應徵茶葉的送貨員,卻誤入打工陷阱。
詐騙集團以報紙小廣告徵求外務員,還祭出月薪2萬5000元,誘惑暑假的打工族,再以洗腦方式,遊說他們替集團擔任接線生,專門套取中國人是的資料,牆上貼著講話小聲,咬字清楚的工作守則,由於採24小時輪班,擔心通話量太大,聲音會引人注意,刻意在牆壁和窗戶貼上隔音棉,以為這樣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警方說這批接線生,是詐騙集團的第一線,將會深入追查幕後主嫌,同時提醒年輕人,不要貪圖暴利,慎選打工環境,減少受騙的機會。

防制作為與預防因應之道:
北斗警察分局分局長葉志誠提出呼籲,詐騙集團招募「車手」已轉向吸收不知情民眾,為了避免有民眾因為上網求職,卻意外成為詐騙共犯,警方呼籲提供介面刊登廣告的網站,應把關篩選徵才廠商,審慎查證,以保障客戶權益。而「車手」是詐騙集團組織架構中不可缺少的角色,主要是為詐騙集團提領不法所得,但不同於幕後操盤首腦,車手難逃街道上的監視系統,很容易被警方查獲,詐騙集團開始轉向找不知情民眾充當「車手」,警方呼籲,利用網路找工作的民眾應提高警覺。




反詐騙三步驟-冷靜、查證、報警
反詐騙專線:165、110 
婦幼專線113 
北斗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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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謂之金融機構係採廣義,泛指公民營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儲金部門、郵局儲匯部門等而言。具體而言,金融機構之犯罪預防措施,包括顧客提款安全、防止外來侵害,以及防止內部員工發生舞弊行為等項;茲分述如次:

【顧客提款安全應注意事項】

  1. 儘可能二或三人結伴前往提款,以便相互照應。
  2. 可將領取之款項安置於外衣內部之霹靂包內,以防他人行搶。
  3. 切忌將提領之金錢置於機車前面之置物籃內。
  4. 在離開金融機構前即清點款數無誤,切莫踏出門後再行點數。
  5. 如運用手提包或帆布袋裝錢,切忌只側掛在左肩或右肩上,宜斜背(由左肩到右背或由右肩到左背)在肩上,以防背後或側面之飛車、蛇行之歹徒輕易行搶得逞。
  6. 要特別提防從金融機構踏出後,即尾隨不捨、在旁跟蹤之歹徒。
  7. 提款後儘可能搭車離去,而勿步行或搭機車離去。
  8. 若有人在提款機附近游走或窺探,切忌前往提取金錢。
  9. 赴金融機構提款前後,宜特別注意下列可疑人物:
    • 在金融機構附近東張西望、徘徊留連者;
    • 穿戴口罩、雨衣、安全帽,行動怪異者;
    • 三人行且在注意金融機構出入顧客行動,似有串聯意圖者;
    • 兩人共乘一部機車,且停留在附近,而引擎一直未曾熄火者。
  10. 踏出金融機構之後,要特別提防金光黨前來詐欺,慎勿存貪念。

 

 

【強盜搶奪發生前應注意事項】

金融機構在強盜搶奪案件發生之前,即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在硬體上宜注意
    • 機構內由內往外看時視線良好,而由外向內窺視時,則避免令外人一覽無遺。
    • 存放大量錢鈔之庫房,宜獨立且有隔斷閉鎖之設計。
    • 如情況許可,服務台及辦公室可作適當之隔間。
    • 將所有進出口保持明亮,以防有外人藏匿。
    • 邊門與後門宜儘可能少設少開。
    • 警報攝影及錄影系統應多多設置,且使所有員工均熟悉其用法及位置。
    • 警報器按鈕應有明處、有暗處及遙控,且便於行員掣按。
    • 警報、攝影、緊急照明系統應經常予以檢查、測試,以確保其正常運作。
    • 保險櫃宜使用雙鎖,必須兩人始能打開。
    • 宜在櫃台附近設置身高目測器,俾平日即培訓行員正確判斷歹徒身高之能力。
    • 各金融機構宜設置有效之保全系統,如「紅外線感應器」、「微電腦保全主機」、「外力音頻震盪器」等等科技儀器,俾補人力監控之不足。
    • 運鈔車宜力求堅固、安全且有自動攝影及蜂鳴警報系統。
    • 可考慮在機構內設置假鈔,誘使歹徒輕易攜走後數秒內爆炸,有摧淚及震懾作用。
    • 可在機構內存放有特別記號,誘使歹徒帶走,以便利於追緝或減少損失。
    • 郵局儲金部門儘量配置在二、三樓,出入口有保全人員或警衛看守,以防歹徒輕易入侵。

       

  2. 員工方面
    • 甄選新進員工時,宜特別注意其品操及有無前科紀錄。
    • 員工宜儘量避免在外人面前談到本機關內部之作業情形。
    • 對於陌生人詢員工人數及相關系統設置情形時,員工宜謹慎回答。
    • 員工平日應注意下列可疑對象,向機關內安全警衛人員反映:
      • 逗留時間過長者;
      • 穿戴帽子、太陽眼鏡、手套及其他較為特殊且不合時間地點之衣著者;
      • 無任何存放款交易但卻反覆逡巡東張西望者;
    • 詢問有關機關各種情形者。
    • 除非絕對必要非營業時間切莫營業。
    • 在上午及晚間金融機構營業前後,宜先行檢查各種系統及設施有無故障、異狀及空間轉角有無外人藏匿。
    • 平日即應查金融機構隔鄰(尤其工地)或上下樓層,有無被歹徒鑽孔侵入之漏洞,設法加以堵塞或加強防護措施。
    • 運鈔車人員應注意下列各點:
      • 來去多人同行;
      • 去回採不同路線,採不固定時間;
      • 來回擇人多熱鬧路線;
      • 宜有適當武裝;
      • 儘量利用白天時間;
      • 切莫將金錢留在車上令人照顧
    • 金融機構宜儘量避免例行規律一成不變之作業程序。

    各金融機構平日應多組訓員工作歹徒來襲時模擬應變之演習;在演習時,應特別注意如何使員工保持高度冷靜機智,每人分工強記歹徒眼部、耳部、鼻部、頭型、高矮胖瘦、膚色、手足等等身體特徵,以及延緩歹徒快速得逞,或有效抵抗歹徒之技巧。

 

 

【強盜搶奪發生時應注意事項】

  1. 立即尋找掩體躲避,避免自己成為被控制之人質。
  2. 立刻掣按蜂鳴警報器,向警方報案。
  3. 起動攝影錄影系統。
  4. 每一員工按平日分工強記歹徒某些部位特徵,必要時,並用筆記下來)如身高、體型…等是)。
  5. 藉故與歹徒攀談勸說,設法用各種軟性功夫延緩歹徒停留現象時間(若能拖到三分鐘以上,則歹徒或會放棄,或會被逮捕)。
  6. 可放下鐵柵欄,封閉歹徒外逃通道。
  7. 如平日訓練有素,且在歹徒視線之外,可利用任何利器準確地私擲歹徒身上,使其負傷倒地,若能對準其武器丟擲使之掉落,再由警衛或體壯員工合力逮捕歹徒,更是理想。
  8. 亦可運用部分員工緊急奔出室外大聲呼叫,吸引街道上群眾密切注意歹徒逃出後之行蹤,使其無所遁形。
  9. 所有員工保持高度冷靜機智,面對歹徒而絕不慌亂。

 

 

【強盜搶奪發生後應注意事項】

  1. 立即與警方取得密切聯繫。
  2. 如歹徒已逃出,應立即安全尾隨,或登高遠盼,強記歹徒逃走路徑、車型車號、顏色等特徵。
  3. 如自身安全,可沿街大聲呼叫,引起街上群眾密切注意歹徒行蹤。
  4. 員工立刻用筆描寫現場所發生之一切事故。
  5. 留住現場證人,並協助回憶一切。
  6. 與警方密切合作,探索案情。
  7. 立刻收取錄影機中之帶子,並謹慎保存。
  8. 封鎖現場,切莫破壞指紋或其他一切物證。
  9. 待警方解除現場封鎖之後,立即加開員工檢討會議,以求亡羊補牢,有效調整本機構未來之危機管理策略。
  10. 每位員工回憶看自己最近所見所聞,或最近來往之外人,是否能找到有關本案之線索,(亦可播放近日來之錄影帶,以核對歹徒先前是否來過)。

 

 

【金融機構員工舞弊行為之預防對策】

所謂金融機構員工之舞弊行為,係指管理階層或基層員工運用出其不意、詭詐、狡賴、虛偽,或其他精心設計之不法手段,侵占金融機構資產,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之所有的行為而言。

舞弊行為(Fraud behavior)與「白領犯罪」(White-collan crime)、「不法行為」「管理舞弊」(Management Fraud)等名詞相近。所謂白領犯罪,是指個人採用隱匿性或狡猾之手法,非法取得金錢、財物,或避免金錢、財物之損失或支付,而使企業或個人獲取利益之單一或一系列違法行為。所謂不法行為,是指故意歪曲財務報表之行為,如係管理階層蓄意編造不實事項,即稱為管理舞弊;如係偷取資產,即稱為監守自盜(Debalcation)。故所謂管理舞弊,係指管理階層蓄意偽造或變造不實之財務報表,而使投資大眾或債權人權益受損害之行為而言。

金融機構舞弊行為可按不同之標準予以分類:

  1. 就舞弊人員身分言,可以分成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二大類:
    • 前者係指管理階層因財務報表不實而產生之不法行為,並對股東及債權人產生損害者,如人頭冒貸、冒領、偽造帳卡、侵占庫存現金、偽造轉帳等是
    • 後者係指員工收取回扣、監守自盜、挪用公款或其他違反銀行法或是刑法之不當行為。

       

  2. 就舞弊手法而言,可比分成:
    • 員工獨力舞弊,如出納挪用庫存現金、經辦寫取主管卡或以密確進行越權作業等是
    • 內部集體舞弊,如虛存實提、超貸等是。
    • 勾結外部人員侵占金融機構資產(如故意造成作業疏失,讓外部人員輕易騙取資金等是)等三大類。

       

  3. 就金融損失額度而言,可以分成下列二大類:
    • 金融有限者,如:挪用庫存現金;侵占代收稅款;利用自動付款機轉帳作業等是。
    • 金額難以估計者,如:冒貸;超貸;入錯帳;主管舞弊;利用電腦中心公用程式非法變更資料檔;盜刷主管卡,越權作業等事。

       

金融舞弊行為與一般財產犯罪性質不同,而具有下列數項特質:

  1. 高度隱匿性:由於舞弊者智力較高,其犯罪行為大多經過事先長期周密之策劃,且其社經地位通常較高,又懂得利用各種手段掩飾非法;是故,一般人很難在事前加以察覺,其隱匿性特高。

     

  2. 犯罪者違法意識薄弱:舞弊行為者常藉各種理由,合理化其非法行為,以減低罪惡感,譬如:挪用公報者常認為是因家庭生活之「急需」,才借用一下公家的錢,或者說:「我拿老闆的錢,只是要彌補他給我的薪水太少,我只不過是把我應該得到那一份拿回來而已!」

     

  3. 社會非難性薄弱:由於受害的金融機構在案發時,對舞弊人員多半抱持著投鼠忌器、怕家醜外揚、深恐存款大眾信心動搖的矛盾態度,因而多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未能採取斷然措拖,嚴格議處舞弊人員,結果促使舞弊人員更加猖獗,有恃而無恐。

     

  4. 複雜性:金融機構之舞弊行為,往往牽涉到會計、審計、財務、貿易、經濟及相關商事法令規章等專業知識,且犯罪行為又是社經地位者精心策劃之犯案,故其舞弊行為性質相當複雜,必須依賴多方面專業人員通力合作,始能抽絲剝繭,釐清事實真相。


基於上述,可見金融機構欲期防止弊案發生,事先之興利比事後之除弊,更為重要;欲期有效預防弊案發生,則宜注意下列各層面:

  1. 對新進員工方面,宜注意下列各項措施:
    • 新進員工宜確實做好身家調查,充分瞭解其過去在校學業、品行紀錄、有無犯罪前科、家庭背景、社會關係、習性、嗜好等;必需時,並得進行標準化心理測驗,俾深入瞭解其心理特質。
    • 對新進員工在口試時,宜充分瞭解其人際關係、反應能力、忠誠程度、操守、毅力等;在實習期間、亦可借用情境測驗,以測試其誠實行為。
    • 對新進員工之講習,宜灌輸相關法規(如民法、刑法、商法)之知識,使其知法而不致犯法。
    • 對金融人員弊案依法交辦之事實,可作新進人員案例教學之教材,俾收儆戒之效果。
    • 對新進員工宜暸解其未來生涯規劃與志向,同時,由人事單位助其完成未來規劃之目標,或修正其不正確之願景,使其人生有夢,而不致走偏。

       

  2. 在首長領導方面,宜注意下列原則有效領導部屬,提高其工作動機與士氣:
    • 利用人事單位協調,設法建立健全之升遷制度、福利制度與充分之多方意見溝通,俾提高員工之工作滿足感與高昂士氣。
    • 促使人事單位設置員工意見箱,收集員工意見,充分瞭解其怨訴、實屈與不平之癥結,並由主管設法予此有效之領導。
    • 設法增進員工間之團體凝聚力,改善彼此間之人際關係,使整個機關員工精神融為一體。
    • 由首長或單位主管定期舉辦員工家屬亦可參加之國內外自強活動,使其充分瞭解並掌握員工家庭生活動態。
    • 如有生活奢華、日不敷出、社會關係複雜之員工,主管宜加以婉言勸導。
    • 由稽核人員十日即嚴密督導考核員工之業務,事先防止一切不法情事發生。
    • 對好賭成性或貪慾成癮者,應予密切注意,儘量誘導其改善。
    • 對容易受金錢誘惑、自我克制能力偏差、價值觀嚴重偏差扭曲、道德意識薄弱,或是相對剝奪感太重者,宜密切注意其行動,促其改善。
    • 對家庭有重大變故、夫妻離異、有外遇、心理極不平穩 情緒高度欠穩者,宜請心理諮商專家施予有效支持諮商措施。
    • 對確有嚴重心理疾病者,宜強制其體養治病,並轉介其接受精神科醫師或臨年心理師作必要之診斷照治療。

       

  3. 在強化內在控制制度方面,宜注意下列各端:
    • 落實現金交易、支票付款、零用金、證券交易、應收票據、銷貨作業、採購作業、存貨、固定資產之內部控制等項措施。
    • 建立內部稽核單位,稽核人員充分發揮其定期、不定期稽查之功能。
    • 制定全體員工共同遵循之行為規範。
    • 對高階層管理人員應有超然之組織系統,來加以監督管制,使其不致濫權脫法。
    • 運用內部會計人員嚴密審校各類傳票內容、金額與張數,發揮內部牽制之功能。
    • 建立員工定期工作輪調制度,俾免日久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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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店被竊問題的嚴重性】

超市、商店由於常有遭竊、被搶、受毀損及監守自盜(內賊行為)之情形,其所造成的損失對經濟發展有極大的打擊,其嚴重性除了財物損失外,也可能導致經商失敗及員工失業的問題。超市或便利商店每年至少都會作一次財物總清點,某些商品被竊現象常使得商店在清點對帳時產生「量縮現象」,這種量縮現象可能是由於員工自盜(約42%)、扒竊(33%)、及公司登錄不良(19%)及零售商詐欺(6%)所造成。

扒竊可能是近年來所有竊盜犯罪中成長最迅速的類型,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小,每年造成的財物損失量遠超過銀行搶案的好幾倍,它相當普遍的發生於各行各界,很多人深受其害,尤其是公司行號更普遍存在著這種問題。然而,研究竊盜的專家卻認為,商店內賊現象也同樣的嚴重,值得特別注意防範。不管商店遭竊型態如何,老闆必須採取一些相關的措施,來面對各種造成商店財物量縮的現象。

 

 

【內賊偷竊商品的預防措施】

  1. 求職員工的篩選
    • 員工篩選的落實
      工作申請書的確實查核
      • 要求每個求職者填寫完整的工作申請書,並確實填寫。
      • 特別注意求職者以前的工作經驗、期間及離職原因。
      • 查證訪談中不一致或不真實的現象。如郵寄資料或打電話到他以前的公司查證。

         

    • 員工背景調查
      公司對於某些比較重要、特殊或風險較高的工作,更需要對其員工作背景調查,例如銀行、信用卡公司、醫院或其他單位,他們需要有更詳細的檔案,也需懂得調查員工背景資料的方法。

       

    • 員工個人財產資料的登記與查核
      個人財產資料除了發生信用問題外,基於保護個人隱私權,很少被公開;因此,即使個人財產資料雖是了解員工特質與行為的最佳指標,也是篩選員工最有參考價值的資料,但各公司似乎毫無管道獲得此種資料。

       

    • 成立互保協會,並建立與交換素行不良員工名單
      老闆可設立或參與「互保協會」,並建立一些曾有行竊及素行不良的員工名單,協會成員分享此一紀錄資料,以便在挑選員工時能過濾一些不適任的求職者,或進一步的監控其行為,非協會成員則無法分享此一資料。

       

  2. 不誠實行為的檔案建立
    商店內賊檔案主要是由問卷反應所建立,內容應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全家收入情形、個人特性、用錢情形及過去工作經驗。

    研究發現,多數內賊具有下列特性:本身的工作收入低,缺乏工作滿足感,覺得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負擔重、對上級主管不滿、對公司性質不滿、對升遷機會不滿,並且覺得其行竊行為不易被發現。

     

  3. 提高員工士氣及改善工作環境
    預防內賊的最佳方式是要建立能提昇員工的士氣及改善其工作環境的工作計畫,並配合嚴密的商品控制與清點體系;在一個充滿關懷溫馨、營運良好及管理體系健全的公司中,人們會表現得忠誠可靠,並會樂於其中。

     

  4. 員工進出時的控制檢查
    公司應設法建立員工進出時進行例行性行李或物件檢查的制度,要求所有員工一律平等接受此一檢查,且應在召募員工時向新進人員清楚說明此一制度。其他在此工作的非員工、修理人員及廠商,也應接受同樣的檢查。

     

  5. 防盜警報系統
    防盜警報器應於員工離開時開啟,直到第二天員工上班後關閉,此設備可預防夜間商店被侵入及商品被竊的發生。在實務上較佳的作法是,清晨開門及夜間鎖門的動作至少有兩個人同時完成。若小型公司無防盜警報系統,至少應在門上裝置感應鎖,詳細紀錄門戶的開啟與關閉時間,而此一紀錄應由管理階層者檢查與管制。

     

  6. 員工個人財物的存放及貯藏室的管理
    各商店應提供給每一個員工能放置私人物品、衣服或手提袋,且能上鎖的安全櫥櫃,那些東西不准被帶入商品販賣區及現金存放區。

    貯藏室易被員工將舊商品偷換新商品,或提供更有利的偷竊及偷懶機會,應儘可能的上鎖,以防商品被竊機會,並提供顧客更佳的服務。

     

  7. 垃圾的處理
    內賊行竊方式常將商品偷置於空箱或空袋,打烊前清理垃圾後,他們可能回垃圾場拾回,為了預防此種情形,在清出垃圾之前,應仔細檢查所有垃圾與各種空盒或空箱。

     

  8. 門鎖與鑰匙的管理
    • 所有擁有該鑰匙者均應清楚知道鑰匙的使用規則。
    • 若鑰匙遺失,應立即更換門鎖。
    • 每天打烊前,應將所有的鑰匙收好存放,直到第二天大門開啟後再取回。
    • 若遇曾擁有重要鑰匙的員工離職,則應更換該部分的鎖。

       

  9. 注意非授權的商品減價
    商店常有換季、舊款式、特價的減價活動,減價活動產生了許多調整過程、額外的文書作業,若未能清楚的填寫,可能造成許多商品量縮現象。有時員工本身在減價活動尚未開始之前就提早減價購買自己所需商品,減少此種困擾的方法是不斷的檢查員工販賣商品的項目,使員工等待商品實際降價活動開始後才能購買。

     

  10. 貨物的進出管制及貨車的管理
    • 所有進出貨物至少應由兩人以上清點查收。
    • 所有的帳目應與所收到的貨物量相合。
    • 短縮或超量情形應紀錄清楚。
    • 某些重要物品(如照相器材、毛皮、藥物)應置於特殊的箱盒或容器中。
    • 運送公司商品的貨車應封籤並上鎖,鑰匙不可由司機保管。
    • 應經常檢查車體是否有破損情形。
    • 對運送特殊或價值高物品的貨車,更應小心防範搶劫事件,尤其應注意司機本身是否涉案。
    • 應多利用通訊與警報系統來嚇阻貨車搶劫的案件。
    • 貨車司機不可進入倉厙。
    • 對於容易遭竊之商品應分別存放,倉厙也應適當的上鎖,並安裝警報器,最好能加上閉路電視系統。

 

 

【內賊偷竊現金的預防措犯】

  1. 結帳員偷竊行為的型態
    • 結帳員以多報少,再私取差額。
    • 結帳員未入帳而偷取該筆交易額。
    • 結帳員未給顧客收據,且未入帳,再賺取該筆現金。
    • 結帳員在交易後未關閉收銀機,並避免下筆交易時收銀機的聲響與紀錄,從中獲取利益。
    • 結帳員從收銀機取現金或允許同謀(共犯)取錢,之後再告知上級收銀機出故障。
    • 結帳員接受共犯的查帳,公司因而無從得知帳目已出問題。
    • 結帳員在顧客刷信用卡結帳後,盜刷信用卡,再設法賺取該筆現金。
    • 結帳員以打折減價方式將商品賣給朋友。

       

  2. 預防結帳員偷竊的方法
    • 加強結帳員的監督將可抑制或發現其偷竊行為,加強監督的方式可以包含使用閉路電視,或以商店偵查員暗中監視觀察。
    • 現金收據、販賣紀錄及收銀機報表均應在每天打烊前檢查清楚,應將每日營業後的檢帳工作視為例行性工作。
    • 對於經常性的空帳及一些不合理的短缺情形應特別留意查核。
    • 每天應將有偷竊嫌疑的結帳員調往不同的收銀台,並由商店偵查人員加強監督查核。
    • 指派清廉的商員去檢測所有的結帳員,尤其是被列為可疑者。
    • 藉著受特殊訓練的人假裝顧客之購物來測試結帳員的交易行為是否誠實。例如喬裝成一般顧客購物,在結帳時故意表現急於離開、無法等待取得發票或收據的樣子,這可能會使不老實的結帳員覺得有機可乘而故意疏忽遺漏該筆交易,以獲取該款項。之後,再以另一名偵查員對前項不實交易進行查核,以發現此種偷竊行為。

       

  3. 現金存放室
    • 重視小額的金錢短缺情形,使結帳員覺得無機可乘。
    • 應有兩個以上的工作人員經常性的被指派在該處查核量縮現象。
    • 現金存放室應設有嚴密的安全措施,並裝置警報設備,以嚴防歹徒行搶。
    • 應詳細考核被指派至該處工作的人,且當他離職後,安全措施更應加以調整。
    • 若有現金短缺情形發生應立即加以調查。

       

  4. 涉案員工的移送法辦
    • 員工一旦涉案,商店應要求他不能離開工作場所,立即接受各種調查。
    •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其犯案,他就必須面對所有法律訴訟程序。公司如果經常在發生此種情況時,允許員工私下填寫自白書並和解的話,通常會使此種情形不斷發生。
    • 公司基於安全考量,可建立制度去檢查涉嫌員工的置物櫃及桌子,但這可能侵害員工個人的隱私權,尚須特別留意。

 

 

【處理扒竊行為】

  1. 安全警衛人員的配置
    • 大型的商店都將警衛配置於結帳區、員工出入口及顧客進出的大門處。
    • 扒竊的逮捕牽涉到法律問題,最好由法律素養最好,受過特別法律訓練,熟悉逮捕及證據蒐集的員工來處理。
    • 小型商店則大部分由老闆或店員來處理。
    • 發現扒竊行為,應儘速報警處理。
    • 店員對處理扒竊技術應特別講究,避免在大群廣眾前抓出扒竊者,在有十分充足證據下才能採取必要的行動。
    • 專業而有效的監督觀察,需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及特殊的監視技巧。
    • 近年來扒竊犯經常攜帶武器,員工在面對歹徒時尤須注意自身的安全,並知道如何減低其他顧客及員工的安全。

       

  2. 安全硬體設備
    • 攝影機與閉路電視的使用
    • 雙面鏡、小型無線電對講機、及隨身警報器的使用。
    • 在商品上設置感應籤條,避免顧客未經結帳即攜出商品。

       

  3. 扒竊的預防措施
    • 將貴重的小商品置於結帳員的後方,並上鎖。
    • 一次展示一種商品,商品展示給顧客後即放回儲櫃。
    • 通道保持整潔暢通,勿放置太多物品阻礙視野。
    • 收銀台之設置位置勿離門太近,且能觀察到門外的情形。
    • 每筆交易後檢查每個盒中的商品。
    • 確認商品標籤緊粘其上。
    • 有足夠員工服務每一位顧客。在招呼顧客時,若有新顧客來到,應有店員說:「我馬上來」。
    • 將較大型商店可店員劃分責任區,以便每位店員都能監視到每個地方。
    • 使用感應標籤、鏈條、鏡子及攝影監視器材。
    • 清除所有被丟棄的收據或發票。
    • 商店中張貼「偷竊行為嚴送法辦」標示。
    • 常有商品短缺的部門加強箱盒檢查及商品清點。
    • 儘可能使用警衛及商店監視員。
    • 員工定期的安全訓練。
    • 禁止閒雜人進入貯藏室與辦公室。

       

  4. 了解扒竊犯、扒竊情境及扒竊方式
    • 扒竊犯可分為業餘犯(如學生、家庭主婦、流浪漢、竊盜狂、酗酒漢)及專業犯(商品的偷與賣)。
    • 扒竊發生的時間以過年前、下午時段及週末為最多。
    • 商品經常被藏於行李袋、盒子及皮包中。
    • 很多人將細小商品藏於口袋或衣服內,尤其是特大的外套;也可能將偷來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衣服內。
    • 有些人將商品價格標籤撕毀,再帶出商品。
    • 小商品可能被被藏於手掌心。
    • 有些專業扒竊犯將商品藏於兩腳內的襪子,女性則可能藏於裙子內。
    • 二人以上同時從架子上抓取許多商品,並從最近的門逃出。

       

  5. 扒竊犯的發現
    • 行李或手提袋的數量與型態:空袋、開口打開
    • 所穿衣服:特別寬鬆
    • 行動:商品不斷的拿上拿下、調整髮型與衣服、對所問商品乏興趣、無目的閒逛、進出盥洗室頻繁、與他人交換手提袋
    • 情緒:緊張、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 眼神:不自在
    • 在結帳前的行為
    • 在試衣間的行為
    • 某些故意刁難或找麻煩的行為

       

  6. 扒竊犯的逮捕
    • 有確實的證據或親眼到其偷藏商品行為:
      若想將扒竊逮捕,則至少店員應該親自看到事實的偷竊或已偷藏商品的行為,店員應切記此格言:「你若沒看到,就是沒發生」。

       

    • 持續觀察監視可疑的嫌疑犯,直到他被逮捕:
      竊賊通常很安靜、很小心的接近,以避免引起店員的注意。

       

    • 加強店員自衛觀念與技能:
      應儘可能的搜出武器,因為許多竊賊行竊時經常攜帶武器,尤其是有前者或假釋中的犯罪人,更會拼命的抗拒逮捕,所以在店員的訓練課程中,應加強自衛技術的演練。假如店員逮捕行竊者時,制服警衛剛好配置於店門口,就應立即支援逮捕,以減少竊賊的抗拒行為。

       

    • 扒竊犯的移送法辦:
      當找回失竊物時,老闆就迅速移送處理,他可釋放竊賊,也可移送法辦,假如想要抑制扒竊行為,就應將竊賊移送法辦。許多老闆因怕訴訟程序的麻煩,並不願意將竊賊移送。有些大型的商店因自己擁有許多警衛人員,很少將此類被認為極小的案件移送法辦。

       

    • 各商店應建立起訴或逮捕竊賊的行動原則:
      例如對於專業竊賊、慣犯、攻擊店員的竊賊、偷貴重物品者等應予逮捕,此時有關事件發生所有需要的資料均應填寫清楚。假若商店想要釋放竊賊,也應設溝獲得資料來保護自己免於某些法律訴訟的困擾,例如要求當事人寫事件自白書或悔過書。除非有確切證據,否則不應留置當事人或令寫自白書,否則商店本身也可能要面對法律訴訟問題。
      • 商品價格的高低:價格超過多少就移送
      • 嫌犯的年齡:是否在十二歲以下
      • 嫌犯的犯行次數(前科)
      • 嫌犯的態度
      • 擁有的證據力

 

 

【支票與信用卡】

  1. 問題支票的類型
    • 偽造支票
    • 空頭支票
    • 存款不足支票
    • 字樣不正確支票

       

  2. 問題支票防範措施
    • 加強店員辨識不同與不良支票的能力
    • 僅接受本店所接受的支票。
    • 檢查支票以確認:(1)支票無過期、(2)無修改過、(3)以墨水簽名、(4)數額正確、(5)簽名字跡相符。
    • 要求核對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駕照或健保卡。
    • 在支票背後記錄相關的訊息
    • 購買數量極大,則可向發卡銀行求證

       

  3. 假如發現問題支票,則應遵循下列措施處理:
    • 存款不足:調換、通知發票人、送回收蒐單位、有關起訴問題則通知當地警察機關。
    • 拒絕往來戶或偽造:
      • 設法查證支票相關人
      • 建立一個問題支票的名單表格
      • 與其他商店交換名單
      • 特別小心物品退還情形
      • 查證偽造變造屬實則報警處理

         

  4. 信用卡的檢查
    • 檢查信用卡有無過期
    • 檢查簽名字跡是否相符
    • 查閱被偷或被騙信用卡目錄
    • 以電腦連線或電話獲得發卡中心的接受
    • 注意不同國家有效日期的時差現象

 

 

【結帳員應注意事項】

  1. 不同件商品交易之間要關閉電腦紀錄器
  2. 離開櫃台時應鎖上電腦紀錄器(收銀機)並帶走鑰匙
  3. 眼睛看著顧客時勿繼續點鈔,以防錯誤。
  4. 如累積大筆現金,則應迅速收藏
  5. 勿與宣稱少找零錢之顧客爭吵,有任何爭辯產生時,先將收銀機上鎖,並立即請求其他店員友援。
  6. 具有辨認偽鈔的能力
  7. 要熟悉各種商品的價格
  8. 隨時注意觀察顧客的手與眼,尤其注意在店中閒逛者或不敢正視店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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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據民國98年刑案統計顯示,「一般竊盜」案件共發生155,151件,其中住宅竊盜案件發生14,269件,佔約9%。目前無論是民眾的私人住宅或商業機構,均採取各種防範措施,在安全人力昂貴的情況下,尋求一種有效而較低花費的防護方法中,電子警報器是其中有效方法之一。

選擇這類系統首先要考慮下列前提:

  1. 威脅與風險--系統所防範的對象為何?
  2. 需要何種類型的感應器--保護的對象為何?
  3. 使用何種保護方法以符合所需?
  4. 使用何種警報訊號傳送方式--訊號如何傳送與誰負責反應?

電子警報器主要目的在於發出有人侵入的警報訊號,而產生嚇阻侵入犯罪的功能,此舉可以減少安全人力的配置。這種系統只是所有安全保護的一部分,尚需警衛安全人員的配合,如果只有警報而沒有安全人員的適當回應,這是最浪費且最危險的情況。許多商業機構都設有安全警衛人員,或與警察單位連線。警報系統的順利運作,有賴廠商的正確裝置、維護,以及使用人員得正確操作。

【警報系統的組成】

警報系統有各種類型,其構造基本上可區分為三種項:

  1. 警報感應器:設計用以感應當開門、移動窗子、有人在室內走動或溫度迅速改變時,所產生的一切變動。
  2. 輸送線路設備:將感應器所感應到的訊號輸送到他處的設備,可經由電話線或無線電信號傳送。
  3. 警報聲響設備:將偵測到感應情況變化的訊息,警示安全人員的設備,可為燈光、鈴聲、自動撥號、啟動錄音、錄影設備。

就警報系統的感應器種類區分,可分成下列三類:

  1. 外圍保護感應器
    外圍保護基本上是一條防護侵入的線,包括:門、窗,出口、天窗、空地等。超過80%的侵入類型皆屬本類,其缺點是僅能防衛所保護的缺口,如果是翻牆進入或事先躲藏其內的類型,則本系統無法發揮功能。外圍保護的種類包括:
    • 門上磁性連接開關:在門扇上及門檻上裝置具磁性的感應開關,只要門扇一開,警報立即響起。
    • 破窗偵測器:玻璃遭打破的聲音或振動,啟動感應器發出警報。
    • 金屬感應窗:在門、窗、氣窗的玻璃上,裝置感應薄金屬條,一旦玻璃被打破,金屬條斷裂,阻斷金屬條的電流,警報即響起。
    • 防侵窗戶卡筍:在窗戶的卡筍上安置易碎的感應線,並連接於窗框上,一旦卡筍遭破壞,警報即響起。
    • 防侵金屬紗窗:紗窗由防水的金屬感應線組成,一旦紗窗受破壞,金屬線斷掉,警報即響起。
    • 防盜門:在門扇上鑲有易碎金屬薄片或金屬條,如果門扇遭破壞,警報即響起。

       

  2. 區域及空間保護感應器
    這種保護類型是以室內為主,對付破壞外圍保護系統而進入室內者,本系統使用高敏感度及視覺無法辨識的偵測方法。其優點在於有效偵測出事先躲藏屋內者、從屋頂侵入者與破牆入室者;缺點為不當的設計與裝置,常使警報誤響。其種類區分如下:
    • 電眼(光束):這種設備在涵蓋的範圍內傳送光束,當侵入者阻斷光束循環,警報即響起,光束有效距離可達一千呎,並適用於戶外。
    • 超音波偵測器:侵入者在保護範圍內的移動,阻斷超音波而引發警報,其所產生的聲音人類聽覺無法辨識。超因波無法穿透牆或窗,可為地毯、窗簾所吸收,屋內的障礙物會影響其能量及波形。一般其有效距離為二十至三十呎,高度可達十二呎。超音波設備可架設於天花板或牆上,其可能因過大的氣流或其他的超音波,而容易誤發警報,故應適當裝置與使用。
    • 微波偵測器:其使用高頻無線電波偵測移動,微波可穿透木頭、薄石片、礦石、塑膠、玻璃與磁磚等,但遇金屬則反射。微波有效距離大於超音波,並適用於戶外。
    • 紅外線偵測器:其可偵測室內的的正常放射線與溫度,感應人體移動的放射線。
    • 壓力墊:是一種機械式的開關,用以支援外圍保護系統。這種陷阱式的墊子,可置於入侵者可能經過地方的地上(可藏於地毯下)。
    • 聲音感應器:可接收偵查侵入者所引發的噪音,當聲音達一定量時,警報即響起。

       

  3. 物體及固定點感應器
    • 警報控制
      警報感應器與接受訊號並產生反應的控制板連線,有些侵入住宅犯罪案件的損失並非因設備的失敗,而是有人把系統關閉。系統可設不同而獨立的感`應器,控制板可以分區控制保護區,感應設備是以低伏特的電力供應電源。為求系統持續運作,通常控制板具有備用電力,常見方法為使用電池。

      系統的控制由開關鑰匙控制,控制板設有分區切換器控制各區開關。警報系統可以連接錄影及記錄設備,當有人侵入時立即自動啟動警報,通知安全管制中心或警察機關。如果允許某些特定人士進入保護區,可先通知管制中心確認身分,並經密碼程序進入或經過保護區,並將此狀況錄影記錄。
       
    • 警報傳送與訊號
      電子警報系統適用於商業或住宅的建築、警察經常巡邏及顧客能付擔安裝費用的情形下,本系統的警報目的在於阻止犯罪發生或當場逮捕人犯,因此,必須有警衛能在警報時於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一般所使用的警報訊號系統如下:
      • 鈴聲與燈光警報訊號。當有人侵入時警報即啟動,鈴聲響起或燈光閃亮,一方面通知安全人員,另一方面嚇阻侵入者,此對於較無犯罪經驗者最具嚇阻效果。
      • 與安全管制中心連線的警報系統。警報訊號經由電話線傳送至管制中心,中心內二十四小時有專人操作系統、監視與記錄。警報傳送有六種方法,各有其優缺點,茲說明如下:
        ‧ 直接線路系統。高危險地點經常是使用這種系統,例如銀行、珠寶店等,警報訊號經由電話線傳送至管制中心或警察局,由專人負責反應。本系統優點是訊號傳送快速,專業竊賊難以破壞警報訊號;其缺點是電話線租賃費用高,尤其當保護地點與管制中心距離遙遠時,費用更高。此外,電話線的短路與破損也是缺點之一,甚至有些竊盜知道如何事先除去線路以避免警報。
        ‧ 巡迴系統。警報經由巡迴系統傳送,而傳送之電話線是由客戶共付費共享用,最多可十五戶共用一條線路,警報最後傳送至管制中心。本系統優點是費用低,但是安裝難度高。
        ‧ 多重發訊系統。本系統可以減低租賃電話費用,並提升傳送品質,其以電腦技術進行資料傳送。
        ‧ 鍵式傳送系統。以電腦設備經由電話線傳送警報,以電子密碼方式輸送,而由管制中心電的腦終端機接受。
        ‧ 電話撥號系統。撥號器傳送事先錄的製語音至管制中心或警察局,其缺點是傳送訊息不詳細。
        ‧ 無線電信號傳送系統。以無線電傳送警報信號至管制中心或警察局。
    • 警報嚇阻犯罪
      雖然電子警報可能因為安裝不當或人員訓練不充分,而造成錯誤警報,以致浪費警力,但本系統確實有助於犯罪預防,是一種最有效而最經濟的預防工具。在台灣我門缺乏正確的數據來說明其效果,因此,引用美國實施後的數據提供參考:
      • 使用外圍保護電子警報系統者,發生侵入犯罪的機率是未使用者的二分之一至六分之一。
      • 本系統保護美國一百四十萬住戶與二百二十萬商業單位。
      • 警察預算已降低或凍結,私人保全則每年增加百分之十業務。
      • 1977年本系統協助警察逮捕25000至30000名犯罪嫌疑人。
      •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幾乎全部被定罪,節省偵查、起訴的資源。

      美國Oregon州的Multnomah郡的警察局,從1976年3月至1977年2月監督5200個電子警報系統,發現未使用警報者發生侵入室內犯罪率為千分之八十,而使用者僅為其一半。

    • 錯誤警報
      由於廠商或使用者或其他特殊情況,所產生的錯誤警報率往往高達90%,造成警察機關的資源浪費與困擾,甚至引起回應警報的安全人員對警報系統產生反感。根據「美國侵入犯罪與防火警報協會」研究發現,(1)60%至40%的錯誤警報,是由使用者誤用與濫用所造成;(2)15%至25%的錯誤警報,是因設備的裝置或維修不當所造成;(3)10%至20%的錯誤警報,是因錯誤的設備所造成;其他的原因包括電話線與暴風雨的天氣。由此可見,人為因素才是錯誤警報的最大原因。

      儘管如此,警察機關仍然認為與使用單位或住戶更密切的溝通、合作,應可降有效低錯誤警報率。美國的警察機關降低錯誤警報率的方法,是由警察單位主管寫信給錯誤率較高的使用單位,或專人追蹤訪問之,或提供指導手冊、或提供課成給使用者免費參與學習。

      此外,廠商的努力也是有效降低錯誤警報的途徑。美國最大的警報公司American District Telegraph,曾經努力改善致力於降低錯誤警報率,強化生產設計、裝置訓練、維修、顧客使用說明等方面,結果降低錯誤警報率至每年2.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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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警衛的主要職責是保護顧客之財產與人員之安全。而提供警衛服務之保全公司必須具有專業與廉潔之特質。保全公司保全對象可以從石油的油管安全到核能廠的安全,甚至於大如美國太空總署(NASA)之安全。無論保護對象之大小如何,所提供之服務品質必須是專業且廉潔。

我們可以說,今日社會對生產設備之安全要求是既複雜且多元。所以無論是政府內部安全人員所發展設計的安全機制,或核能電廠的安全機制,均是要求萬無一失。不僅如此,執行警衛工作之保全人員亦應不斷接受訓練,包括課堂上之訓練及實務工作之演練。

因此,安全問題對私人警衛的挑戰才剛剛開始。未來的商界和工業界對警衛之要求將強調解決問題之能力,以及多元之安全計劃。但是,警衛仍是大型公司之安全基礎,他們的基本責任仍未改變,雖然達成目標的方法或許有所變化。

 

私人警衛之責任
私人警衛並非執法官員,他們只是要保護雇主之財貨及人員之安全,使雇主之生產活動得以順暢。因此,他們並不可以逮捕違反保全對象(如工廠、百貨公司等)所設定之規範(rules and regulations)的人,除非是現行犯。而且最好是能向長官報告。而私人警衛人員對民事糾紛更無權處理。

在逮捕之前,警衛人員必須要完全確定刑事法律已被違反。只有在確定刑事法律已被違反後,逮捕才是合法的。僅僅只有”嫌疑”之逮捕是不合法的,甚至於連身體上的約束都是不行的。而在逮捕後,警衛人員必須要迅速將人犯交予執法人員。一般來說,在公司或工廠之範圍內發生的犯罪可包括:殺人、縱火、傷害、夜行侵入、竊盜、酒醉及工業間諜等。

當犯罪發生後,保全人員必須要採取合適的方法保護犯罪現場,免遭破壞。在嚴重犯罪(如:殺人)的情況下,保全人員不應進行犯罪偵查,且應避免觸摸現場証物,也應防止未經授權之人員破壞犯罪現場。警衛人員因此要特別警覺,避免現場証物遭受破壞,封鎖現場及出入口,直到執法單位到達,並負擔責任。保全人員亦可協助執法單位之調查行動,並提供可能之証人及証物。

 

私人警衛的警覺性
二十一世紀的警衛人員與以前的守衛(watchman)是不一樣的。市場的激烈競爭,警衛人員必須要受訓,且能迅速做成判斷,以避免雇主遭受巨額損害。事實上,政府亦應為警衛人員之挑選、訓練、裝備及資格等建立起碼的規範。他們的心智狀況至少應能進行良好的判斷、執行指示、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例如,今日世界的恐怖活動頻傳,滲透破壞工廠設備,造成健康和安全的威脅。因此,警衛人員的警覺性就非常的重要,有時候能預防大災難的發生。核電廠的警衛不是只有巡邏,有時必須要瞭解複雜設備之操作。

隨著網路及高科技時代的到來,警衛必須是有能力、有自信且受過專業訓練的,而不再僅是光鮮亮麗的制服與徽章。而保全公司也必須是要有嶄新的概念、大膽的改革及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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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詐騙主要是歹徒利用人性貪念,虛構一個高額獲利的美好憧憬來行騙,但隨著民眾投資意識高漲,加上各類資訊容易取得,行騙的困難度增加。詐騙集團不再僅以立竿見影的人性貪心弱點做為詐騙手法,轉而利用對人的信任感,加強騙術力道,讓許多人掉入陷阱,詐騙得逞。根據統計,4月份就發生27起假交友投資詐騙案件,總財損金額高達千萬臺幣。 
於新北市經商的許小姐日前在臉書上被一位來自香港的韓姓男子加為朋友,之後雙方密切聯絡,一個月後男子佯稱自己為香港知名訊金融公司理財師,有內線可以投資恆生指數,馬上能坐享高額獲利。聽到對方提出如此優渥的投資條件,許女半信半疑,對於宗教相當虔誠的她便向家中神明及附近神壇的乩童請示,是否能相信男子的話並參與投資,在得到神明諭示後,便匯款1萬美元給對方,幾天後韓男稱投資已獲高額獲利,必須補匯13,400美元的稅金,之後分別再以「妳是境外人士」、「匯率調升」為由要求補匯差額。在多次要求補匯的過程中,已讓被害人起疑,有次歹徒告知:「我已經將獲利匯給妳,但因為金額龐大被金管會保管,還要補繳67,000美元作為管理費。」當下,許小姐心中產生「金管會有在保管錢嗎?」的疑問,但卻不以為意,仍再請示神明後匯款。 
多筆的跨國匯款也讓銀行行員起疑,但因為歹徒指導許女將匯款用途列為「生活費」,成功躲避銀行的關懷提問機制。直到韓男稱先前所匯款項遭公司總監盜用,許女才大夢初醒,自己直接聯繫香港總公司,沒想到竟得到「公司沒有操作恆生指數,也無所謂的韓姓理財師。」的回復,這才發現自己慘遭詐騙,向警方報案,總計財損157,500美元,折合新臺幣約460萬元。事後,被害人懊惱地告訴神壇乩童所遭遇之事,得到「逝者已矣,人要往前看才是。」的安慰,她心灰意冷地說:「我再也無法相信神了!」 
警方呼籲「天下無白吃的午餐」,凡遇網友邀約金錢投資或稱短期保證獲利的說法,請務必仔細查證,切勿聽信從未謀面網友的一面之詞。民眾於從事投資行為時,也應保持理性,「神明諭示」不能作為投資安全的唯一參考,若對於此類假交友搭配投資詐騙手法,有任何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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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詐騙主要是歹徒利用人性貪念,虛構一個高額獲利的美好憧憬來行騙,但隨著民眾投資意識高漲,加上各類資訊容易取得,行騙的困難度增加。詐騙集團不再僅以立竿見影的人性貪心弱點做為詐騙手法,轉而利用對人的信任感,加強騙術力道,讓許多人掉入陷阱,詐騙得逞。根據統計,4月份就發生27起假交友投資詐騙案件,總財損金額高達千萬臺幣。 
於新北市經商的許小姐日前在臉書上被一位來自香港的韓姓男子加為朋友,之後雙方密切聯絡,一個月後男子佯稱自己為香港知名訊金融公司理財師,有內線可以投資恆生指數,馬上能坐享高額獲利。聽到對方提出如此優渥的投資條件,許女半信半疑,對於宗教相當虔誠的她便向家中神明及附近神壇的乩童請示,是否能相信男子的話並參與投資,在得到神明諭示後,便匯款1萬美元給對方,幾天後韓男稱投資已獲高額獲利,必須補匯13,400美元的稅金,之後分別再以「妳是境外人士」、「匯率調升」為由要求補匯差額。在多次要求補匯的過程中,已讓被害人起疑,有次歹徒告知:「我已經將獲利匯給妳,但因為金額龐大被金管會保管,還要補繳67,000美元作為管理費。」當下,許小姐心中產生「金管會有在保管錢嗎?」的疑問,但卻不以為意,仍再請示神明後匯款。 
多筆的跨國匯款也讓銀行行員起疑,但因為歹徒指導許女將匯款用途列為「生活費」,成功躲避銀行的關懷提問機制。直到韓男稱先前所匯款項遭公司總監盜用,許女才大夢初醒,自己直接聯繫香港總公司,沒想到竟得到「公司沒有操作恆生指數,也無所謂的韓姓理財師。」的回復,這才發現自己慘遭詐騙,向警方報案,總計財損157,500美元,折合新臺幣約460萬元。事後,被害人懊惱地告訴神壇乩童所遭遇之事,得到「逝者已矣,人要往前看才是。」的安慰,她心灰意冷地說:「我再也無法相信神了!」 
警方呼籲「天下無白吃的午餐」,凡遇網友邀約金錢投資或稱短期保證獲利的說法,請務必仔細查證,切勿聽信從未謀面網友的一面之詞。民眾於從事投資行為時,也應保持理性,「神明諭示」不能作為投資安全的唯一參考,若對於此類假交友搭配投資詐騙手法,有任何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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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接獲民眾報案,內容指接到客服電話,表示要退費給民眾,不過須至ATM操作建立交易資料方能退費,民眾不疑有他,即前往ATM操作,結果遭騙匯款,之後又以購買遊戲點數能將之前匯款款項退回,進行二次詐騙,民眾又上當造成重複被騙,警方再次提醒,勿聽從指示操作ATM,遊戲點數也不能回沖帳戶。 
住在台北的黃同學在網路購買衣服,之後接到電話,指稱刷條碼時多刷一筆費用,要退錢給黃同學,不過需至ATM確認身分,黃同學依指示前往操作,結果匯出2筆款項,計損失58千多元,之後歹徒又騙黃同學需購買遊戲點數方能將之前款項退回,黃同學依指示買了3萬元,但除了未收到退回的款項,對方還一直要求黃同學再匯款,此時黃同學才發覺受騙,總計損失88千多元。另一名住在台中的涂先生,因網路訂購平板電腦,之後又取消,賣方來電說無法取消,會由郵局自動扣款,之後就接到假冒郵局人員來電,要求涂先生操作ATM,涂先生先匯出3萬元,之後又要求購買遊戲點數,涂先生依指示購買了86千元,等遊戲點數序號及密碼提供給對方後才驚覺受騙。 
經統計102110月,共計18件假退費真詐財案例,總財損金額925千元。警方提醒,ATM 只能將款項從你的帳戶匯出,不可能透過ATM 的操作程序來取得退款,而遊戲點數無法支付帳款,也不會轉換成現金回沖到你的帳戶。如果有人指示到 ATM 提款機前,透過操作把款項「退回」到帳戶,那就是詐騙。有人指示購買遊戲點數能夠退款或認證身份,亦絕對是詐騙。如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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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李先生(30歲,工程師)去年10月初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在香港工作的許姓女網友,兩人透過網路即時通聯繫相談甚歡,兩週後許女介紹他一個專營網路運動博弈的「鑫辰運動網(http://www.sports699.com)」,指稱該公司負責操盤者係其親戚,可暗中幫忙讓他們贏錢,慫恿他加入會員,一起進行外國球賽博弈的投資下注。 
李男依照許女指示上網申請帳號及登錄會員,之後接獲一名自稱該網站客服人員陳姓男子的來電,要求他繳納40萬元的會員開戶費,經與許女討論後,雙方議定各自分擔及匯款20萬元,以完成開戶手續。後來許女打電話給他,說要增額投資才能賺得比較快,遊說他加碼下注,由於李男手頭並不寬裕,最後僅匯款增額10萬元。歹徒透過網站偽造賽事結果,對李男謊稱下注賭球贏得2000多萬元,並以稅金及擔保金等名義,要求李男匯款30萬6000元以結算領取獎金。李男向銀行辦理小額貸款後,聽信操作陸續分匯3筆金額至對方指定帳戶。嗣後詐騙集團又以繳交臺灣所得稅要扣2%稅金為由,欲再次進行詐騙,李男察覺對方有意找藉口推延,心生懷疑撥打165專線查詢,才驚覺被騙。 
類似詐騙被害案件已有2件,均先以假交友取得信任後,再輔以假投資(鑫辰運動網博弈)誘使被害人受騙,刑事局提醒民眾應提高警覺。另歹徒經常利用網路無遠弗屆且難以查證的特性,在網路聊天室物色詐騙被害對象,一旦有人上勾,即哭窮裝可憐借錢、佯稱遭黑道控制賣淫須贖身、利誘參與高報酬投資或邀約進行投機取巧中獎操作,以遂行詐騙。警方呼籲,網路交友危險多,攀談中遇網友請求金援或邀約金錢交易,務必查證對方身分真偽及其說詞或撥打165專線諮詢,以免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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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認為網路拍賣很方便,不要的東西放在家裡佔空間,拿出來賣可以增加收入,卻不知道網路上賣東西一不小心就會觸法。今天先跟各位分享一則案例。

        小咪平時就非常喜歡名牌物品LV、GUCCI-----等,只要有品牌的東西都想買。全部都買除非有富爸爸或者是中大樂透,否則一切都只能心理想想,眼睛看看就好。當然仿冒品是首選,能滿足自己的慾望又能兼顧荷包何樂不為。

        血拼的戰利品持續增加,家中幾乎都放部下,而且家人開始面制止說:妳在這樣買下去家裡都被你所謂的名牌塞爆,你最好自己想想辦法,看是要送人還是丟掉。小咪心裡很不是滋味,這些都是我的戰利品,怎捨得丟掉或送人。啊~~~乾脆拿出來賣好了!能夠賺錢又能消化一些不喜歡的名牌物品,把這些潛在來買喜歡的仿冒名牌。

        於是小咪想到一個行銷策略,就是利用網路無遠弗界及便利性來賣她的仿冒名牌。才張貼在網路沒多久,就有很多網友詢問。小咪新想太好了,這下薛爆了,經過討價還價以1000元成交。哇!!!我才花700元買的,竟然還可以賣1000元。不要的東西還可以賺錢~哈!哈!哈!太好啦!

        嚐過一次甜頭的小咪,看到這一區塊太好賺了,乾脆成立網路賣場將家裡不要的仿冒品出清,全部張貼在網路供網友認購,還以全部出清一件不留的口號來號召網友購買,果然讓小咪仿冒生意收入增加。可是好景不常,就在小咪沉醉在獲利之下。有網友向警方檢舉,於是警方循線抓到小咪。

        警察對小咪說:妳已經涉嫌違反商標法,必須接受警方調查。

       小咪:甚麼這樣也有犯罪嗎?

       警察:沒錯依據標法第82條規定: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妳必須接受法律的處罰。

        還好法官念在小咪還未成年對法律不熟悉且是初犯,對小咪作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的裁定。但是被仿冒的廠商還對小咪提出求償,小咪的家人還付出一大大筆和解金。經過這次教訓小咪在也不沉迷名牌的世界裡。

        各位親愛的青少年:雖然網路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可是在網路世界裡存在很多未知的陷阱及危害,希望各位對小咪的案例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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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165接獲6通檢舉電話,均是民眾收到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名義發出的電子郵件,除要求收件者配合辦案外,還有附加檔案。上個月又有民眾接獲相似的電子郵件,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切勿點選附加檔,以免誤中木馬病毒。 
臺北的吳先生於上個月接到一封主旨為「吳○○調查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電子郵件,寄件者署名陳安銘警員,郵件內容則是經濟詐騙事件成立通知書,全文以公文書方式呈現,內容如下:「近日接一市民到我警局舉報壹宗經濟詐騙案件,警方已經就這宗案件進行調查,…請和我們保持聯酪(應為絡),9月2日前請回覆郵件,以便邀請妳返回警局作進一步查詢…,請協助我們調查,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詐騙事件成立,請查照附件詳情。」吳先生看到email內容一度以為真得是警察局發出的正式公文,趕緊去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證,市警局告知該發文字號並非警察局所發出的公文,而後再向165確認是詐騙手法後,才放心地將信件刪除。 
今年初已有6位民眾反映接獲假警察辦案之電子郵件,上個月又再度現蹤,歹徒疑似掌握當事人姓名及電子郵件帳號,以假檢警方式進行詐騙,且郵件還另有附加檔案,恐挾帶病毒,以攻擊收件者的電腦,竊取更多個人資料。 
警方呼籲,檢警單位辦案,會以掛號或警察親送的方式送達正式公文書,絕不會以傳真或電子郵件處理,另外,不輕易開電子郵件附加檔、不隨意點選網站連結,是資訊安全的重要原則,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的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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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鑰規格應多變化,並以堅固可受重力打擊為宜。(圖1)
過於陳舊或有鬆動無法順利操作的門鎖應立即汰換。 

一、 為方便觀察門外來訪者,可加裝窺孔及門鏈裝置。(圖2)
二、 前後門上方應裝上照明設備,以利夜間看清來訪的人,還可嚇阻意圖不法侵入的竊賊。

一、 可請信用可靠的鎖匠或鉛管工在門的蝴蝶基座加裝門榫,以強化門基座的力量。(圖3) 
二、 較重要的門鎖可以選用自動上鎖型式,只要關上門,沒有鑰匙的人即無法進入。 
三、 外門的結構最好用耐撞的金屬材料製作以防止竊賊利用切割方式侵入。 

窗戶防護措施

一、 平日應養成外出、睡前關閉並上鎖窗戶的良好習慣。 
二、 加強檢查較易疏忽處所(如浴室、盥洗室等)的窗戶。 
三、 應特別強化在一樓、陽台或平式屋頂,或有排水管經過的窗戶結構。 
四、 窗戶應選用有上鎖者,用鑰匙方能開啟的更好,平時鑰匙應放置於隱密而可方便取得的地方。 
五、 窗戶應加裝窗簾,並且經常改變窗簾的方向或位置。 
六、 無論是橫啟式的推窗或直啟式的滑落窗,都應加裝阻滑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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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誰」轉戰網路遊戲平台!多名遊戲玩家向警方報案指出,於遊戲網站聊天室遇陌生帳號假稱為好友,俟被害人上鉤後,主動提供獲得免費遊戲點數的方法,最後利用小額付費機制,向遊戲玩家詐騙得逞。 
以國內某舞蹈網路遊戲為例,1005月份於該平台聊天室,遇詐騙歹徒以「免費洗點數」、「免費外掛程式」為由,要求被害人提供電話號碼及申辦人身分證字號,因而遭詐騙之件數即達16件之多,平均每案損失金額為4,230元,其中有9位被害人係15歲以下之學生,年紀最小僅13歲。台北的小偉(86年次)遇上自稱親戚的歹徒,告訴小偉自己有方法,可以透過手機購買遊戲點數後全額退費,小偉不疑有他,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提供出去後,對方卻說因為程序錯誤,不但拿不到點數還要支付5,000元,對方再以「需作假交易將之前的錯誤資料覆蓋」為由,要求被害人再提供其他人的電話號碼及身分證字號,小偉一口氣將好友、好友家長等共6位親友的資料告知歹徒,最後損失金額高達19千多元。 
小額付費機制,是透過電話號碼及身分證字號進行身分驗證,若將簡訊通知之認證碼回傳之後,等於同意該筆交易,該筆費用將出現於該期電話帳單中,通知當事人付款。此付款機制簡單方便,卻為詐騙歹徒所利用,對年齡層較低之族群進行詐騙,不可不慎。 
暑假將近,請出門上班的父母,務必提醒家中小朋友,勿輕易告知陌生人電話號碼、身分證字號等重要個人資料。為免發生是類案件,在此建議家長,若無運用小額付費功能之需求,可透過手機或室內電話撥打客服專線,向電信公司申請取消小額付費機制,以防家中其他成員受騙上當!

本文源自刑事局網站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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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易成為預謀暴力犯罪的對象,有二點:
  a缺乏警覺—在一群人之中揮舞妳的手,或是矗立在人群中 。
  b不適宜的時間、地點—不要在晚上獨自走在巷弄間,或是開車到治安不好的地方。


2.女性在購物後、用餐後、工作完,經常在坐上車後專心看著自己的記事簿或是列清
  單等。千萬別這麼做!伺機者會注意妳,而此時正是他行動的最好的時機,例如從
  passenger side進入妳的車,把槍指在妳頭上。當妳一上車,就該立刻鎖上車門,
  然後馬上離開。


3.當妳準備要到停車場或車庫準備開車時,有幾個要點該注意:
 a要有警覺看看妳的四周車子裡面,車子的passenger side door及後座。
 b若妳的車旁停了一台休旅車,那麼妳該從passenger side進入妳的車,別從駕駛座進入。
  多數連續殺人犯正是逞女性要自駕駛座上車時,攻擊那些受害者並將她們拖進休旅車內。
 c注意那些停在妳駕駛座旁及passenger side旁的車子,若有男性獨自坐在靠近妳車子的
  位置時,妳要回頭走向大賣場或是工作的地方,並請警衛陪妳去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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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援交詐騙是歹徒假借援交名義邀約被害人,再以「需識別是否為警察或軍人」或假冒黑道人士出面恐嚇等話術,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進行詐騙,1026月計發生87件,平均每件損失金額從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 
家住新北市的陳先生於臉書上與化名「陳依依」討論援交事宜,後接獲自稱陳依依圍事的「豹哥」來電,先詢問陳先生帳戶有多少錢,之後要求陳先生先買5千元遊戲點數作為援交費用,再購買3萬元遊戲點數鑑別是否為警察,再購買2萬元遊戲點數作為保證金,此時陳先生已發覺有異,惟豹哥自稱竹聯幫份子,威脅將對陳先生家人不利,並以陳先生帳戶還有金錢為由,要求再去購買1萬元遊戲點數,陳先生因受威脅又前往購買,總計損失65千元。 
家住桃園的沈同學(84年次)今年621日於line結識名叫「小君」的女子,小君提出援交訊息,惟需先確認沈同學是否為軍警為由,要求沈同學購買遊戲點數,沈同學即前往超商購買40張遊戲點數,遭騙20萬元。根據統計,1026月遭騙的被害人中,學生族群占近五分之一,學生受騙金額最高達20萬元,17件受騙學生案件總計財損57萬餘元。目前正值暑假期間,家長應多關懷子女生活狀況。 
刑事局呼籲,遊戲點數已經成為犯罪集團進行詐騙的金流管道,切勿聽信網友的要求而前往購買遊戲點數,即使是網路上認識的親友,也應該進行查證,遊戲點數的序號及密碼,絕對沒有查驗身分的功能。網路具有隱匿性,有心人士會藉此進行犯罪,民眾在網路上從事各種活動務必提高警覺,尤其應避免金錢交易,以免追討無門,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的問題,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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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網購書籍的金額逐年成長,詐騙歹徒亦順著這股潮流,鎖定這些平常會上網購書或生活較單純的學生族群,以常見詐騙手法(ATM解除分期付款或購買遊戲點數回沖帳戶)成功詐騙,連在全國最大的考試用書網路書店購書亦遭詐騙,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資料庫統計,102年5月計有7位民眾在該網路書店購物或取消購物後遭到詐騙,總財損金額近26萬元。 
家住臺中的紀同學,先在網路書店購書後又取消訂單,歹徒來電自稱網路書店員工,告知取消訂單須雙方同意,之後假冒郵局人員,要求紀同學至ATM操作取消訂購,俟轉帳後,又要求購買遊戲點數並提供序號及密碼,方能將剛剛轉帳金額退還,紀同學不疑有他,提供序號及密碼而遭到連續詐騙。另住在臺北的蔡同學亦是取消訂單,但同樣接到詐騙電話,以ATM解除分期付款方式遭詐騙成功。 
同樣住在臺中的賴小姐亦在該網路書店購物後,接到歹徒假冒書店人員來電,指稱誤勾選分期會重複扣款,詢問賴小姐是以何家銀行信用卡付款,之後賴小姐就接獲該銀行人員來電,要求至ATM解除分期付款,俟賴小姐發現帳戶內金額轉出才發現遭詐騙。 
警方呼籲網路書店及購物平臺業者,除應積極宣導並更新最新網路詐騙手法外,並應加強自身網站的資訊安全,建立相關防駭機制,以確實保護客戶個資。另「解除分期付款詐騙」及「回沖帳戶金額」為常見的詐騙手法,請民眾勿輕易上當,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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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

  1. 刑法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79條: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0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81條: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82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3條: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第285條: 明知自己有花柳病或麻瘋,隱瞞而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致傳染於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86條: 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施以淩虐或以他法致妨害其身體之自然發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287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2.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7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 加暴行於人者。
    • 互相鬥毆者。
    • 意圖鬥毆而聚眾者。

 

【現況統計資料分析】

台灣地區10年來傷害案件數及佔刑案總數之百分比

年度
項目

82年 83年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發生件數 3278 3805 6320 7138 7539 7801 7496 8585 10457 10476
破獲率% 99.69 99.40 78.94 70.65 69.51 73.26 78.22 78.60 69.56 68.52

 

10年來我國傷害案件,82至87年呈遞增趨勢,88年至91年迭有增減,而以民國90年發生最多計10429件為最高峰;82年發生3278件最少。而傷害案件在各類刑案中所佔比例亦甚高,僅次於一般竊盜、汽車竊盜、賭博、毒品及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條例。

刑案統計資料顯示,傷害犯罪與殺人犯罪在類型上很相似。例如,傷害犯以男性佔絕大多數(91年傷害嫌犯為11682人,其中男性為9739人。另一方面,依據年台灣刑案統計資料分析:時間分析以夜晚(19-24PM)發生3149件(30.22%)最高,其次為下午(12-17PM)2200件(21.11%);場所分析以住宅的4736件(45.45%)最高,交通場所的3599件(34.54%)居次;原因分析以口角6305件(53.97%)最高,一時衝動1048件(8.97%)居次。因此,綜合上述案類分析,傷害犯罪者與被害者之間仍以熟識者居多。且傷害犯罪工具亦為以徒手居首(71.95%)。

 

 

【防制措施】

雖然傷害犯罪在各類刑案中所佔比例最高,惟有關傷害犯罪的定義廣和類型多有相當大的關係。我國刑法第277條第一項規定,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為普通傷害罪。由於只要行為人傷害被害者之身體或健康,甚至其所使用之方法在所不問,本罪即可成立。因此傷害犯罪所包羅的範圍就相當廣泛,從家庭暴力、街頭暴力至對於孩童的虐待(Chlid Abuse),甚至於教師過度體罰學生均有可能成立傷害罪。而它與殺人罪的區別往往僅在後者造成被害者之死亡,而前者僅傷及被害者。因此,傷害犯罪之研究就顯得難以理出頭緒了。

惟據歷年犯罪資料之顯示,傷害犯罪多發生於熟識者,彼此因為口角、一時衝動、以徒手之方式互相鬥毆,且時間大多於傍晚及夜間的商店市街。因此大多屬於偶發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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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百貨公司週年慶戰火,正如火如荼展開,不過有民眾為了爭取更多優惠,大量集資購買禮券,卻遭到詐騙上千萬元!

刑事局接獲一名家住台北的陳姓女子報案,因為聽信朋友可拿到市價8折的禮券,於是和其他友人集資1千1百多萬購買,但錢一交出去,嫌犯不見蹤影,警方提醒,有心人利用這波週年慶熱潮,「假賣禮券、真詐財」,民眾購買時一定得當心禮券來源是否正當。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謝文華/台北報導〕最近百貨公司週年慶戰火正如火如荼展開,有心人卻利用這波週年慶熱潮「假賣禮券、行真詐財」,9月中旬迄今,刑事局165專線已接獲10位民眾報案遇詐,有人甚至被騙走上千萬元。警方提醒,百貨公司針對禮券大戶,頂多優惠3%到5%等值商品禮券,明顯低於市價的禮券,極可能都是騙人的。

「送20%幾乎就是騙」

新光三越總公司人員表示,民眾向全國新光三越購買大宗禮券,僅有1個優惠門檻,即1次購買50萬以上,一律額外加贈2%;SOGO販賣促進部副理曹春輝說,SOGO週年慶11月8日才開始,且購買50萬以上禮券,才有額外加贈折扣優惠,警方所說的3%至5%,應是一般百貨業禮券優惠正常值,送15%、20%幾乎是不可能,過去即聽聞有類似遭詐騙案例,呼籲民眾如欲購買禮券,最好直接向百貨公司購買,避免因小失大。

刑事局表示,被騙金額高達1154萬元的32歲陳姓女子,從事服務業,她上月中旬聽1名認識10多年的女性友人說,有管道可從某上市公司福委會拿到市價8折(20%)的SOGO、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及統一超商禮券,機會難得,拿越多賺越多。

陳女認為機不可失,心想自己用不完,還可賣人賺差價,立刻與另兩名友人合資1154萬元,將錢部分採取匯款,部分面交給友人代買禮券,沒想到對方收錢後避不見面,陳女索討無門,遂向警方報案。

好友兩手一攤…錢沒了

警方通知被控的女子到案說明,她承認因做生意資金週轉不靈,又得知陳女想在週年慶入手禮券,才向她詐騙。被告警訊時,雙手一攤說:「騙來的錢都拿去週轉了,身上已經沒剩半毛錢」。

警方表示,百貨公司週年慶期間,正是賣假禮券詐騙案的熱季,除了口頭詐騙,透過網路交易的賣禮券詐騙案更多,不過被害人大多損失2到10萬元,其中台中賴小姐因網路賣家開出85折條件,優於其他賣家而下訂,未料付了8萬餘元,對方從此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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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接到不明女子的來電搭訕,可要小心了,很有可能是從中國撥打電話來的剝皮酒店詐騙集團,嘉義就有一名男子,今年6月開始,被一名女子一騙再騙,謊稱母親住院需要錢,沒想到這名男子,不疑有他,竟然陸續匯了275萬元給這名女子,還要再騙350萬,幸好被抓了。 擔任車手的女子,還有把風的男子,在高鐵站前一看到警方現身,趕緊將手上的禮盒丟在地下,裡面裝有350萬的台幣女子一度謊稱是要拿喜餅,以為可以蒙騙警方,沒想到還是被識破。 這個剝皮酒店詐騙集團,要求黃姓被害男子,將錢放在禮盒裡,以禮盒換方塊酥來掩飾。 被騙的黃姓男子,是在今年6月接到一名自稱是葉姓女子的電話,她謊稱母親住院,需要大筆的醫療費用,沒想到這名男子竟然深陷其中,傻傻的將生平積蓄都給掏出來。 剝皮酒店詐騙集團,大多都是從中國撥打電話來的,更誇張的是,原本的詐騙集團被警方偵破後,這名葉姓女子,再度轉往另一集團,對這名黃姓男子再次下手,要再騙350萬,幸好黃姓被害人清醒了,認清女子要的銀子,所以才會趕緊報警處理。 詐騙手法雖是老梗,還是要提醒民眾,接到不明女子的來電搭訕,民眾可不要因為幾句花言巧語,而陷入桃色詐騙危機,當心「我的銀子跟小鳥一樣,不回來」。(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報導)


反詐騙三步驟-冷靜、查證、報警
反詐騙專線:165、110 
婦幼專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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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Apple)iPhone上市,也讓同牌舊款手機變搶手。刑事局今天說,有民眾透過網路買舊款iPhone,卻不幸遇到詐騙。

刑事局表示,住在桃園縣的李姓學生日前在知名拍賣網站,與1名自稱「周先生」的網友進行交易,周男宣稱已買到iPhone手機,所以拋售舊款iPhone。

李男不疑有他,以新台幣1萬1000元成交,取貨後,發現手機使用不流暢,拿給專賣店鑑定,得知手機是只價值2000元的山寨機,李男透過網路要求對方退費,但已找不到賣家。

刑事局說,還有一名台中市的李姓女子,日前透過臉書(Facebook)買賣社團,認識1名自稱是蘋果手機大盤商的外國籍男子,該男子以新手機上市為由,向李女透露,急需拋售舊款手機周轉現金。

該外國籍男子宣稱,訂購數量夠多,可壓低價錢,李女號召朋友加入團購,兩人談妥以每支1萬4000元成交,李女先匯訂金後,要求對方寄手機確認貨物品質。

刑事局說,對方卻以遭海關扣押為由,拖延寄貨時間,並透過臉書留言持續向李女詐騙,李女總共匯出25次,約75萬多元,等匯完所有款項後,卻未見到手機。

刑事局表示,李女透過網路留言要求對方退款,但該外國籍男子除不予理會外,還恐嚇被害人,李女只能報警處理。

165反詐騙專線統計,從8月起,在網拍購買蘋果手機遇騙,就有20件;購買三星手機,也有18人遭騙。





反詐騙三步驟-冷靜、查證、報警
反詐騙專線:165、110 
婦幼專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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